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、众创空间:
根据工信部《关于举办2017年“创客中国”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(工信部企业函〔2017〕203号)要求,现广泛征集参赛项目,为做好企业参赛组织工作,营造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、众创空间要高度重视,积极宣传动员,组织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创客积极参赛。服务平台、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要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支撑平台的作用,积极组织基地内企业参赛,企业服务处将对各服务机构的组织征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。
二、参赛条件
企业组:境内注册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条件;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。
创客组:国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;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;参赛项目的创意、产品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,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。
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报名参赛,参赛者通过大赛官网(www.cnmaker.org.cn/contest)注册报名,并于6月9日上午12:00前将参赛项目名单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汇总后发送至nxfg5673875@163.com,具体参赛条件参照工信部《关于举办2017年“创客中国”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》。
联系人:非公经济服务局企业服务处 亓好运、陈小勇(0951-5043313 5043787)
非公经济局企业服务处
2017年5月26日